<%if flash_ad<>"" then Response.Write flash_ad%> [ 设为主页 ] [ 加为收藏 ]
 
 
您所在的位置:兴化网 > 浏览正文   到社区发贴参与讨论>>

电动车电池问题多多 工商建议购买品牌

08xh.com  发布:2008-5-12 8:59:32  来自:合肥晚报  
 新换的电动车电池用一段时间就“熄火”了,因没有三包规定,消费者维起权来还相当麻烦。近日,记者调查了解到电动车电池问题多多。工商部门建议买品牌。

  据在一家保险公司上班的张女士介绍,去年5月她给电动车新换了一组号称国家免检的品牌电池,但一段时间后发现电量锐减,到了昨天就无法使用了,尽管充足了时间,但不能提供一点动力,因为才8个月时间,她找到老板,要求按当初“电池包一年”的承诺给她换新的,但老板只给她换了一组旧电池凑合着用。说到“包一年”,老板说“用8个月也正常,我保证你一年内有电池用就好了”,拒绝换新。无独有偶,陈先生三个月前买了一辆杂牌电动车,刚开始骑行还算正常,但最近发现电瓶的耗电量明显增大,有时充上4个小时的电也只能行驶几公里。找到商家后,维修商给陈先生更换了电池组,但用了不到一周,又出现同样问题。当维修人员再次打开电池盒检查时,陈先生看到被更换的电池外表早已磨损得没有任何标记,既看不出生产厂家,也没有出厂日期,竟然是个旧电池。

  随后记者了解到,合肥市有20多万辆电动车,每年电动车电池消耗量巨大,而电池厂家保证一年的使用寿命,不少没有达到。记者从市工商部门了解到,每年的电动车投诉中,关于电池占了一半以上。原因除了个别电动车生产厂家夸大宣传外,利用消费者对电池容量无法检测的漏洞,虚标、夸大电池容量,使得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短时间内电池效用还可以,但过了三四个月之后很快就出现电池衰竭,使电动车寿命大大缩短。同时,一些小的商家为降低成本,故意从一些小企业购进翻新或劣质的电池,造成电池功率普遍不足。

  省消协有关负责人介绍,目前国家没有出台电动车“三包”规定,但按照我省出台的《电动车消费争议解决办法》,关于电池的寿命一般是一年,如果没有达到使用寿命,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提供相同品牌的电池予以置换,但电池容量不能低于60%。市工商局合同监督处工作人员表示,即使国家“三包”规定没有出台,商家和消费者约定不明,但从产品质量法和诚信的角度,商家都应该给顾客提供合格的产品。他建议,在购买电动车时应首先特别注意电池的容量、行驶里程和使用寿命,尽量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品牌电池,同时留心查看电池的出厂日期以及是否为原装配套。特别是单独购买电池时,消费者一定要索取正规发票,并在每次维修时督促维修商做好记录,以便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
留言评论】【在线投稿】【打印网页】【关闭窗口】【↑顶部
 
相关信息咨讯
·延长寿命电动车所需的日常维护和保养
·电动车用铅锌电池总容量只占全国百分之零
·无证三轮电动车半路撞倒行人弃乘客开溜
·安徽消协专家解答电动车有问题如何维权?
·记下商家口头承诺 可作维权凭证
·电动车充电真会起火 要想安全注意三点
·购车指南:购买电动车时应注意的问题
商城最新推荐
社区精华
商城招商  | 企业加盟  | 帮助中心  | 招聘英才  | 广告服务  | 会员中心  | 代理系统 | 
Copyright © 2003-2008 ™ 08xh.com.All Rights Reserved.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六 上午:8:00-11:00 下午:14:00-17:00
版权声明: 未经“兴化网”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。
本站信息均为会员发布,请注意识别信息的真伪,椐此交易风险自负
本站阿里巴巴实名:兴化网